*ST本实B受证监会行政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 02:4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袁立波

  本报讯由于未按期披露2005年年报,*ST本实B(200041)于今年年中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稽查局的立案调查。日前,*ST本实B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该公司被给予警告,并被处以4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员也被处以相应处罚。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ST本实B时任董事长徐敏被给予警告,并被处以1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刘振亮、黄先锋、陈秀珍、罗文城,总经理王长生被给予警告,并被处以3万元罚款;时任董事周一民,时任独立董事宋争鸣、廖克、李迪勋被给予警告。

  处罚告知书还称,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ST本实及相关责任人员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ST本实及相关责任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中国证监会复核成立的,中国证监会将予以采纳。如果放弃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中国证监会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悉,目前*ST本实及有关当事人(除黄先锋因个人原因未提出外),已按照有关程序就以上处罚向证监会提出申辩和听证申请,要求对*ST本实与相关当事人从轻处罚或免去处罚。*ST本实就此表示,由于有关申辩或听证程序尚需时日,待证监会就该事件作出正式的处罚决定,该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

  据了解,*ST本实此次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源于该公司今年上半年的信息披露违法。按有关规定,*ST本实应于今年4月30日前公布其2005年年度报告,但该公司因在2005年年报

审计过程中就以前年度坏账准备的转回、大额对外担保及或有负债的函证和审计范围受限等问题与审计机构存在分歧,不接受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也未能进一步提供审计所需要的充分证据,致使未能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计报告,从而导致未能在4月30日之前披露2005年年度报告(8月31日才公布年报)。

  对此,中国证监会深圳稽查局在今年5月给*ST本实发去立案调查通知,决定对其未按期披露2005年年度报告进行立案稽查。调查结果表明,未按期披露2005年年报的违法行为,*ST本实时任董事长徐敏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刘振亮、黄先锋、陈秀珍、罗文城、周一民,时任独立董事宋争鸣、廖克、李迪勋,总经理王长生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罚告知书还称,对于调查的*ST本实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违法事实,有谈话笔录、有关董事、监事、审计机构情况说明等证据在案佐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因此,根据

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ST本实及相关责任人员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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