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提供担保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 02:4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流动资金需要,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授信融资的议案》,其中载明“董事会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就公司为下属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签署有关文件,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006年10月18日,公司下属企业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下称“利民药厂”)向美国花旗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下称“银行”)申请融资100万美元。为此,公司向银行提供了不可撤销及无条件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两年。此担保金额未达到报股东大会审批条件,不需报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截至2006年10月31日,利民药厂资产总额为14,031.76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2,264.23万元人民币(无贷款及一年内到期的负债)、净资产为11,767.5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4,115.76万元人民币、信用等级状况为AA级。

  截至2006年10月31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7,450.43万元人民币,其中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2,004.33万元人民币;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2,000.00万元人民币;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3,446.10万元人民币;以上担保全部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行为。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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