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 02:4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通知情况

  2006年10月27日,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会议于2006年11月7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委托他人出席的董事2人,董事长沈东新、董事武金凤因公出差,委托董事艾力·巴拉提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艾力·巴拉提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决议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生产经营周转,公司决定向银行申请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0.5亿元,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2、向乌鲁木齐市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远大支行申请3亿元,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在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有关合同,由经营层办理具体业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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