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嘉瑞以司法程序进行“清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 02:4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报讯S*ST嘉瑞(000156)公告称,为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同时为简化程序、节约诉讼成本,提高“清欠”工作效率,公司于2006年11月3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南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给付3.88亿元。法院日前发出的支付令要求被鸿仪投资自收到支付令起15日内,给付S*ST嘉瑞3.88亿元,并承担支付令费用。(于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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