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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将向央企董事会转移部分权力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 05:40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费杨生 北京报道 开展了一年时间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昨日有新进展,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昨日宣布启动,5名外部董事全部到位。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强调,中央企业在建立了规范的董事会后,国资委将向董事会转移部分权力,不干预董事会职权。 他说,国资委首先将把对经理人员的选聘、考核、决定其薪酬的权力交给董事会。对于外部董事超过半数的中央企业,国资委还将把股东会的“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权力等授予董事会行使。这些企业今后的所有投资计划,包括非主业投资,都不必再由国资委批准。 他说,国资委已出台了外部董事、职工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范国资委与董事会关系的文件已征求试点企业等方面的意见,目前已基本成熟。 邵宁还表示,下一步国资委将建立对董事会、董事的评价制度;建立国资委听取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初步设想是,国资委在每年四、五月专门召开会议听取董事会报告上一年度工作情况;建立国资委对试点企业的专人跟踪分析制度,以强化国资委作为试点企业股东的职能,还要建立国资委主动与董事会、董事沟通制度。 新兴铸管集团的新董事会共11名董事,外部董事还没有超过半数,邵宁表示,下一步还要调整,使外部董事超过半数。 到目前为止,试点央企已扩大到19户,外部董事人数达64人,其中有30人兼任2户企业的外部董事。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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