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中北股权转让获批清欠加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 04:3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李坤

  本报讯S中北(000421)今日披露,中国证监会日前同意了今年7月14日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大股东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南京城建集团与公司股东南京万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万众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分别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由于此次股权转让与股改以及债务清欠同时进行,因此业内人士认为,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的批准将加快S中北的占款清欠步伐。

  公告显示,截至2005年底,南京万众企业侵占南京中北资金余额为69566万元,通过S中北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依法追讨被占用资金,2006年1-9月,南京万众企业以以资抵债、现金清偿方式清偿资金9263.95万元。但截至2006年9月30日,南京万众企业仍侵占S中北资金60302.15万元。

  而根据此前的股改方案,南京城建集团承诺在2006年11月30日前以4亿元现金清偿南京万众企业所占用南京中北的4亿元占用款;南京万众企业承诺在2006年12月31日前以以资抵债、现金偿还的方式归还对南京中北的2.1085亿元剩余占用款。

  针对有可能存在的南京城建集团无法按时履行偿还占用款的风险,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若南京城建集团在2006年11月30日前未能完成4亿元现金清偿南京万众企业所占用公司的4亿元占用款的承诺,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在2006年11月30日后的10个交易日内对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实施股份追送,向股份追送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南京中北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追送1.0股。并且,南京城建集团承诺前款承诺事项(4亿元现金清偿南京万众企业所占用公司的4亿元占用款)不因此项股份追送行为而解除。

  S中北表示,上述方案获得批准,有助于股改的实施完成,也有助于清欠工作全面完成,从而在根本上将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改善资产质量,使南京中北资产负债率下降到较为合理的水平。同时,南京中北主营业务近几年来一直保持着较为稳定的业绩,随着继续实施的有计划的收缩战略,将逐步增强公司的核心

竞争力,资金占用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将彻底扭转,公司未来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

  虽然南京城建集团有足够的实力来履行承诺,不过占款的始作俑者南京万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却无力按约定如期偿还其余下的2亿多元欠款。为此,S中北日前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申请了支付令,要求南京万众企业立即偿还上述欠款。法院发出的支付令要求,南京万众企业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欠款2亿元。如南京万众企业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所发出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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