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 04:2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1月6日(星期一)上午9时

  2、召开地点:河南省焦作市塔南路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乔桂玲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192,294,3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0.05%。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88,400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03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0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92,205,9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95%;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48%,弃权7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41%。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41%,弃权79,200股,占出席会议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89.60%。

  3、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尤笑冰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六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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