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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 04:2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1月6日(星期一)上午9时 2、召开地点:河南省焦作市塔南路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乔桂玲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192,294,3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0.05%。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88,400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03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0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92,205,9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95%;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48%,弃权7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41%。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41%,弃权79,200股,占出席会议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89.60%。 3、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尤笑冰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六年十一月六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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