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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 04:2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1月6日在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全体董事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6年11月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6人,由陈林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本公司及下属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与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本公司及房地产公司所拥有的广东宏远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100%股权以1900万元价格转让给宏远集团。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林先生、刘伟权先生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决定于2006年11月22日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十一月六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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