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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处罚S*ST科健 郝建学被罚10万元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 15:17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今天消息 由于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04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及2004年半年度报告对担保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S*ST科健(000035)公司及相关人员遭到行政处罚。该公司今日公告了证监会的处罚决定。 11月3日,S*ST科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被处以4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长侯自强、时任董事兼总裁郝建学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另外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处以罚款和警告等处罚。 2005年5月8日,中国证监员会深圳稽查局对S*ST科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一案立案调查。2006年8月22日,S*ST科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深圳稽查局2005年5月8日的立案调查结果显示,*ST科健2004年发生过重大担保合同共25份,涉及担保合同金额共计9.9亿元,其中18份合同单笔金额超过*ST科健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另外,上述25份担保合同事项中有18份合同属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涉及担保合同金额共计6.97亿元。 经查,在*ST科健2004年半年报中未披露其尚未到期的对外担保合同34份,涉及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14.11亿元、美元500万元,其中,在报告期内发生的担保合同14份,涉及合同金额共计5.77亿元,另外,在上述34份担保合同中有21份合同属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涉及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8.5亿元、美元500万元,其中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担保合同10份,涉及合同金额4.32亿元。(曙光)
图:“资本高手”郝建学(左)被罚10万元。 (金陵/编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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