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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沧化和宝硕股份持续经营能力遭到会计师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 05:29 中国证券报

  在编制2006年年度会计报表时,S沧化宝硕股份如果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不再合理,那就应当采用其他基础,如清算基础,并在附注中披露这一事实;此时,其各项资产将采用可变现净值计量。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朱德峰

  如果公司管理层认为继续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那就必须充分描述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针对这些事项或情况提出的应对计划。同时,还应清楚指明这些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以及公司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的事实。

  持续经营假设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意味着企业在编制会计报表时假定其经营活动在可预见的将来会继续下去,不拟也不必终止经营或破产清算。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资产、负债账面价值的确认和计量上:如果企业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是不合理的,那么通常意味着企业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相应地,在持续经营基础上对资产、负债进行的会计处理也就不恰当了,此时通常应考虑采用清算的会计程序和方法。

  过度依赖短期借款

  S沧化(600722)2005年年度会计报表就因为存在可能导致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情况,被河北华安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
报告,该段内容显示“由于沧州沧骅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PVC项目工程、沧州沧骅化学品储运有限公司化学品码头及灌区工程等非经营性占用,过多挤占沧州
化工
的流动资金,导致沧州化工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存在过度依赖短期借款筹资、经营亏损急剧增加等情况。如上述问题得不到解决,将对沧州化工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影响”。

  过度依赖短期借款筹资,表明企业长期面临巨大的短期偿债压力,如果无法及时偿还到期债务,将陷入财务困境。而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则意味着企业盈利能力和持续增长能力的恶化,并导致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着重大的不确定性。

  S沧化的2006年半年报显示,截至6月30日,其短期借款余额较年初数又增加了2.45亿元,达到16.20亿元。S沧化对此解释主要是因为上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转为短期借款和新增流动资金借款所致。由于二季度开工率不足,致使生产成本上升,今年上半年继续出现较大亏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82.01%;主营业务利润亏损0.63亿元,比去年同期降低175.02%;净利润为亏损1.47亿元,比去年同期降低3017.92%。因此,S沧化的有关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仍然对其持续经营能力构成影响。

  无法偿还到期债务

  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等违约行为也将会导致企业持续经营能力出现问题。宝硕股份(600155)2005年年度会计报表中,短期借款中的期末逾期金额仅有0.25亿元;到了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工作的4月27日,已上升到1.64亿元;6月30日猛增到3.16亿元。8月22日宝硕股份管理层签署半年报时,其短期借款中累计逾期金额已高达3.82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中累计逾期金额共计1.44亿元、长期借款中累计逾期金额则为0.4亿元。

  而S沧化6月30日的逾期贷款也已高达3.71亿元。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合理评价期间通常是自资产负债表日起的十二个月,而根据将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破产清算的申请。

  巨额担保引发或有负债

  如果存在因对外巨额担保等或有事项引发的或有负债,更是意味着企业可能面临重大的债务清偿连带责任或其他偿付责任,一旦这些或有负债转化为实际损失,可能导致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截至2006年9月30日,S沧化的合并股东权益仅3.82亿元,但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已经高达22.26亿元,此前未披露的担保余额更是高达20.37亿元。其对外担保中涉及诉讼金额6.35亿元,由于部分法律文书仍然没有送达,具体涉诉金额还有待进一步确定,目前能够确认的诉讼金额就已有3.24亿元;部分诉讼案已判决,并查封冻结了部分资产。

  同样,宝硕股份截至2006年6月30日的合并股东权益仅9.03亿元;而目前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经核查为18.07亿元,其中又有16.79亿元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逾期借款、企业借款及连带责任担保,已有共计12家银行及4家企业起诉宝硕股份,19起涉诉标的高达9.55亿元。

  大股东长期占用巨额资金表明企业无法实施对现金的实际控制,这直接影响了资金的正常运转,甚至可能无力实施能够为企业带来业绩增长的项目,从而使盈利能力下降甚至难以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宝硕股份经初步核查后发现:截至2006年9月30日,大股东宝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占用资金高达5.35亿元,其中宝硕股份替宝硕集团支付工资及各种保险1.37亿元;宝硕股份下属分、子公司为宝硕集团支付工资、各种保险及垫付原料款等费用3.98亿元。并且这些资金占用事项均未经相关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也未在以前年度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予以及时披露,并直接影响到以前年度定期报告的真实性。

  S沧化与宝硕股份在编制2006年年度会计报表时,如果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不再合理,那就应当采用其他基础,如清算基础,并在附注中披露这一事实;此时其各项资产将会采用可变现净值计量。如果公司管理层认为继续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那么也必须充分描述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针对这些事项或情况提出的应对计划。同时还应清楚指明这些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以及公司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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