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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中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提示性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 03:1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联合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世纪中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ST中天"或"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世纪兴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9,95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33.65%,占本公司非流通股总数的51.39%)、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持股36,240,866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1.09%,占本公司非流通股总数的16.94%)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的动议,并委托本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本公司董事会经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就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

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二、公司将在2006年11月17日前披露

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文件,若不能如期披露,公司将刊登公告取消本次股改动议,退出股改程序,本公司股票将于下一个交易日复牌。

  特此公告。

  世纪中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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