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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省机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 03:1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2004年新生的货币市场基金从出生那天起就一直没有停止过争论和修正,在两年的时间里,风险点一个一个暴露,监管制度也接连出台。但是,在利益的趋动下,货币市场基金在不断规范的同时,新问题又接连出现。

  2004年底,基金业内开始关注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其关注点是久期。《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规定,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80天。当时,业内对“不得超过180天”指的是任一时点上,还是在特殊时点(如季、年报报告日等)存在不同理解。为提高收益率,部分基金公司在报告期内平均剩余期限超过规定的180天,在临近报告日时进行调整,使其符合规定。

  此后不久,《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估值等相关活动实施细则》出台,明确规定“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80天是指在每个交易日都不得超过”,杜绝了基金公司在久期上做文章的可能性。看上去,关于“时点”之争似乎是对法规理解不同所致,事实上,基金管理人若真正从控制风险的角度出发,根本不会存在“任一时点”和“特殊时点”的分歧。

  久期时点之争平息之后没多久,2005年上半年,一个新的投资品种悄悄出现在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组合中———银行定期存款。虽然银行定存是《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允许的投资范围,管理层也下发了《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银行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确认了投资定存的合规性。但时至今日,业内对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定期存款仍然有相当大的争议,因为这直接导致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管理难度加大。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加强基金公司风险意识的考虑,《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规定因提前支取导致的利息损失由基金管理公司承担。从2006年第三季度的季报看,已有基金公司因提前支取定存而产生大额利息损失。

  在定期存款风险开始爆发的同时,短期融资券的风险也越来越引人关注。短期融资券和定期存款一样,在“无券可投”又要提高收益率下的压力下,货币市场基金迫不急待“投身”其中。虽然《关于货币基金投资短期融资券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对短期融资券的信用风险提出了特别要求,但由于国内债券信用评级的缺位,对短期融资券的风险评估全靠基金公司自身的风险控制。

  回顾货币市场基金这两年来规范的道路发现,加强监管与市场化的矛盾是相当突出的。每每基金公司对新投资品需求强烈时,市场就听到这样的呼声———“要市场化,不要管头管脚”。然而时至今日,市场对基金公司风险控制能力不得不打上问号。

  也许,此时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风险的小规模出现并非一无是处,它至少可以提醒基金业:规范是发展的前提。中外

证券市场的经验一再提醒国内基金业,一次大规模风险的爆发足以毁掉多年发展的成绩,中国证券市场已有太多此类教训。作为证券业最规范最透明的机构,基金公司有了一次很好的反省机会。(荣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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