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孟加拉“穷人银行”的中国之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 04:4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扶贫社”引进孟加拉“穷人银行”模式,历经13年的中国乡村试验,在探索中国“穷人银行”模式的同时,也为中国的扶贫事业打开了另一扇门。孟加拉“穷人银行”的中国之路

  证券时报记者杨兰

  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尤努斯创办的孟加拉格莱珉银行(GrameenBank,意为乡村银行)被称为“穷人银行”,鲜为人知的是,早在13年前,这个“穷人银行”的模式就已经被引入中国并在中国这块土壤上试行了13年。

  最近尤努斯的来访,就像“刮了一股风过来,对中国小额信贷的发展是一个很大的推动”,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杜晓山教授说。

  13年前,即1993年,由杜晓山主持的“小额信贷扶贫研究”课题组引进了孟加拉格莱珉银行模式并先后在中国的5个县进行试点,至今,它的情况怎样呢?证券时报记者对杜晓山教授的专访揭开了孟加拉“穷人银行”中国乡村试验的神秘面纱。

  10万美元起步

  早在80年代中后期,杜晓山就开始着手扶贫领域的研究。当时扶贫贷款的现状是,要么被层层节流挪作它用,要么贷给了那些办企业的个体工商户,真正到达农民手上的微乎其微;二是贷款不管到了谁的手上,几乎都收不回来。

  “这是两个顽症,也是我们最困惑的难题。”杜晓山认为,农民能不能借到钱和能不能还钱之外,更深层次要考虑的就是扶贫机构自身能不能长久地自我生存。

  在一次国际研讨会,杜晓山发现孟加拉的格莱珉银行在不同程度上都解决了他们的困惑。九十年代初,杜晓山他们开始在社科院的刊物上、报纸上以及各种研讨会上进行宣传,“但是那时没人注意这事,学术界也有很多人认为人家的经验再好也不适用我们。”

  但杜晓山和他的课题组希望用实践来说话,出于这样一个动机,1993年杜晓山去了孟加拉考察。去之前,他们就定了河北易县作为试验点,与当地政府沟通也很顺畅。考察结束,在与尤努斯交换意见后,杜晓山他们得到了孟加拉格莱珉银行信托基金(GT)的5万美元低息贷款。

  “他的理念是‘我可以借给你,但我不可以送给你’,他对农民也是一样的理念,这个理念就是要让农民建立发展的、自我增强能力的意识。”

  1994年格莱珉银行的5万美元到位,同时杜晓山他们还得到了美国福特基金会的5万美元赠款,加起来是10万美元。

  接下来,为了取得一个相对合法运作的身份,杜晓山他们请易县政府出具了允许社科院在易县做试验点的文件;同时在当地民政局注册了一个非盈利的社团法人—“扶贫社”。扶贫社由当地政府推荐一位负责人全职参与扶贫社工作,但属公务员编制,享受公务员待遇,其余的工作人员全部从社会招聘,由扶贫社发薪。

  河北易县之后,杜晓山他们又先后在虞城、南召、丹凤、涞水和金堂5个县建立了小额信贷扶贫试验点。

  据说,运作最初国务院扶贫办的态度是“口头支持”但没有任何文字,直到1999年12月,扶贫社运作了5年之后,人民银行才给了社科院一个批准文件,允许社科院继续按现有模式试验,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和扶贫办也都下文表示了支持这项试验。

  孟加拉模式的拷贝

  “除了机构和孟加拉银行不同之外,我们几乎原封不动地把它的模式拷贝过来了。最大的不同就是它是独立运作的,我们是要跟政府协调、接受社科院的指导的,带有点半官方的性质,当然还有就是我们不可以吸储。”杜晓山说。

  虽说是照搬,但杜晓山他们还是根据中国的国情作了一些相应调整,他们称之为“中国式小额信贷模式”(详见“扶贫社运作模式”)。

  与孟加拉格莱珉模式相同的是,中国模式同样以贫困家庭中的妇女作为主要目标客户,按照尤努斯的说法,是因为“妇女流动性低,违约可能性低,同时由于她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更有决心和毅力使自己的家庭摆脱贫困,故而更为珍惜借贷的机会。”格莱珉银行贷款人中,妇女的比例已经由最初设定的50%提高到了现在的96%。而杜晓山告诉记者,中国模式中,妇女贷款的比例是85%以上。

  事实上,孟加拉格莱珉模式可以简单地归纳为:以妇女为主体,五人小组联保,每周分期还钱,按照贷款额的5%收取小组基金和强制储蓄作为风险基金,按期还款以后还可以接着贷并可以提高借款金额,可以无限期地循环贷款。

  杜晓山解释,其实五人小组联保可以视为是担保的一种形式。

  2001年到2004年,格莱珉银行开始了“格莱珉二代”的模式转型。“格莱珉二代”的特点是,采取建立在借款者个人信用基础上的弹性贷款机制,只要信用良好,借款者就可以提升贷款规模,直至贷款额度上限,如果无法如期偿还,其贷款额度上限就会下调。也就是说,这个时候联保小组的作用已经减弱了,贷款的期限也变得更加灵活。

  2004年8月份,杜晓山他们在孟加拉格莱珉银行副总经理沙迦汗·阿里的指导下试验了模式二。“模式二中包含了模式一(整贷零还),又增加了一种贷款方式(整贷整还),是一种有更灵活贷款额度、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的贷款模式。”杜晓山说。

  平均90%的还贷率

  说到运作的最终效果,杜晓山并不同意有些媒体夸大其辞的说法,他以一位学者严谨的态度说:“总体上说得过去,但不完全是非常乐观的”。

  在社科院试点的6个县里,陕西丹凤的扶贫社最后交还给了当地政府,原因是“当地政府干预过多”。

  在做易县试点时,杜晓山他们参照孟加拉的模式,定下了8%的利率。1996年他们在陕西丹凤又建立了一个试点,这个试点后来被政府接管后,利率由8%降到了3%,虽然政府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显然“混淆了信贷与救济的区别,扶贫社长期的亏空就难以弥补”。最后,社科院关闭了丹凤试点。

  “过去的经验表明,政府干预程度越大,经营效果往往越差。”杜晓山说,他们后来认识到,如果是短期项目,还可以依靠政府,但如果是长期运作,则一定要与政府脱钩。现在,他们的河北易县、涞水、河南南召、虞城等四个试点项目都已经与政府脱钩。

  至于还贷率,杜晓山认为已经“越来越好”。在涞水、金堂县还贷率已经可以达到100%,但因为有些要求每周还的贷款可能会拖到两周三周之后还,所以杜晓山宁愿把这个数字说成99%。

  目前除了虞城还有亏损之外,其他几个点已经基本上实现了持平或盈利,平均还贷率达90%以上。

  据了解,扶贫社在河北省易县累计向1.9万多农户发放小额贷款6700多万元,妇女受扶持率占83%,全县近6000户贫困户实现了脱贫。

  社科院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扶贫社先后共投入贷款资本金1500多万元,累计发放贷款1亿多元,目前正在获贷款支持的贫困户16000户左右,累计受益农户3—4万户,覆盖贫困人口约15万人。

  “扶贫社”面临转型

  对于游离于政府和商业化运作之间的扶贫社来说,除了面临其身份的合法化问题之外,由于“只贷不存”,还面临着严重的资金饥渴。

  在最初筹集的10万美元之后,孟加拉格莱珉银行又先后给了社科院一些低息贷款,总额加起来约600多万元人民币。“其他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赠款和委托款。”杜晓山说,福特基金会、澳大利亚国际开发所、台湾爱国商人杨麟等都先后给了项目很大的资金支持。

  但显然,有限的资金来源无法使项目做大,这也是格莱珉模式在中国运作13年而始终没有做大的一个原因。

  “扶贫社的治理结构还有问题,人员素质还需要提高,面临着大的改造和调整。”在杜晓山看来,这些调整都需要资金支持,而社科院现在只能先打基础,跟中央去争取政策。

  杜晓山还有一个观点,他认为格莱珉模式在中国试验13年,事实证明这种模式在中国是可行的,而社科院也已经到了完成历史使命的时候。

  “我们社科院不是搞企业不是做银行的,我本身也不是银行家,我们应该给我们的机构找一个好的出路。”杜晓山说,他希望国家出台政策,这样就可以按国家的政策把它变成一个公司或者交给一个公司,又或者交给一个银行或者成立一个银行。他希望在平稳的过渡过程中对扶贫社进行改制,最后使之变成一个财务可持续发展的、为穷人和为弱势群体服务的金融或者准金融机构。

  事实上,杜晓山他们的尝试已经引起了一些有识之士的兴趣,尽管目前仍然没有明晰的政策出台,但显然他们看好这一市场。目前已经有一家深圳的投资公司着手与社科院接触,并派出专业人士帮助扶贫社改善经营管理。

  扶贫社运作模式

  模式一:扶贫社从1994年成立时就采用的运作模式,主要的特点是:

  1.以贫困家庭中的妇女作为主要目标客户。

  2.服务进村到户。所有的贷款申请、培训、取得贷款以及还款都在农户所在的社区(村)内完成。

  3.整贷零还。第1轮贷款额度上限为1000元、贷款期限1年,借贷成员需要分期(每周)偿还贷款利息和本金。如果第1轮贷款能够按时偿还,则可得到更大些额度的后续贷款,目前由于受资金的限制,第2轮及后续贷款额度上限为2000-3000元。

  4.农户的组织方法为采取连带小组方式,强调社员相互合作和监督。典型的组建小组的方法是:社员自愿组成5人小组(直系亲属不得在同一组内),一般6-8个小组构建一个中心,分别选出组长和中心主任。小组成员间要互相帮助和监督,并发挥联保作用,形成自身内部的约束机制。每周由中心主任和信贷员召集所有成员参加的中心会议,主要是检查项目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办理放、还、存款手续等。

  5.小组基金和强制储蓄:按照贷款额的5%收取小组基金和强制储蓄作为风险基金,在农户按期还清贷款之后将强制储蓄退还给农户。

  模式二:2004年8月份开始试验,主要的特点是:

  1.成员标准:贫困农户家庭净资产不超过两万元,上年家庭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以有创收能力的妇女为主。

  2.小组基金和强制储蓄:小组基金按贷款额的1%在放款当天一次收清,强制储蓄是每周按贷款额的千分之二交纳。

  3.五户联保形式不变。

  4.贷款额度:第一期2000元为上限,第二期3000元为上限,第三期以后以4000元为上限。

  5.贷款的回收:贷款的额度和时间根据用户项目、性质、周期、效益情况来决定。目前有两种方式,一是整贷零还按周还款,全部贷款在50周内还清。二是整贷整还,即按协议还款,最长期限不超过九个月,扶贫社只在每周收取利息、个人储蓄,本金到期一并归还,由信贷员每周在中心会议上收取。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