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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 04:4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30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6年11月2日上午在北京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三名,实到二名。监事会彭海涛先生因出国未能出席会议,也未授权其他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与北京蓝星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精化”)签订《增资协议》议案;

  公司以下属北京分公司部分资产13,228.12万元作为出资,对北京精化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北京精化注册资本由原1500万元增加至14,728.12万元,公司持有北京精化的股权比例由原80%增加至97.96%。

  二、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根据公司现有经营业务实际情况及业务延伸发展的需要,拟将公司经营范围做如下变更:

  现公司经营范围:洗涤剂、化工产品的研究、生产、批发零售,咨询服务;清洗、防腐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属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清洗剂、化工产品的研究、生产、销售;水处理设备及水处理药剂(不含化学危险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开展清洗、防腐和水处理业务,提供技术服务和咨询(不含中介);承揽中小型体育场设施的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属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公司章程将根据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予以修正。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决议;

  2、蓝星清洗与北京精化签署的《增资协议》;

  3、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沃克森评报字[2006]第000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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