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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 04:4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30日以专人送达、通讯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6年11月2日在北京公司六楼会议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九名,实到九名,董事庞树启先生因出差未出席会议,授权董事刘丹宁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陆韶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与北京蓝星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精化”)签订《增资协议》议案;

  公司以下属北京分公司部分资产13,228.12万元作为出资,对北京精化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北京精化注册资本由原1500万元增加至14,728.12万元,本公司持有北京精化的股权比例由原80%增加至97.96%。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向农业银行西固支行申请3500万元资金贷款,用于购买原材料及补充生产流动所需资金;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为公司持股90.47%的子公司蓝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2006年10月9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太原分行申请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担保期限按照每笔贷款单独计算,即为每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截止2006年9月30日,该子公司总资产66321.98万元,负债42573.90万元,净资产23748.08万元,累计净利润580.17万元,无或有负债。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3%,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根据公司现有经营业务实际情况及业务延伸发展的需要,拟将公司经营范围做如下变更:

  现公司经营范围:洗涤剂、化工产品的研究、生产、批发零售,咨询服务;清洗、防腐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属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清洗剂、化工产品的研究、生产、销售;水处理设备及水处理药剂(不含化学危险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开展清洗、防腐和水处理业务,提供技术服务和咨询(不含中介);承揽中小型体育场设施的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属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公司章程将根据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予以修正。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六、备查文件

  1、蓝星清洗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蓝星清洗与北京精化签署的《增资协议》;

  4、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沃克森评报字[2006]第000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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