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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 05:0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6年10月31日,《21世纪经济报道》发表了《锡业股份:消失了的5.71亿元》和《无休止的疑窦》两篇署名文章,文章对公司2006年上半年利润等情况提出了不符合事实的臆断,本公司特做如下澄清和说明:

  一、关于因铜精矿产量不实及价格不合理而导致5.14亿元收入消失的问题

  1、关于公司2006年上半年铜精矿含铜实际产量的问题

  报道认为“锡业股份铜精矿上半年全部实际产量应远不止这个数字”。其表述如下:

  “1999年,公司上市募资资金投向显示:双竹脉矿采选工程建成后,可年新增铜精矿含铜4716吨;马矿塘子凹矿段扩建项目建成后将年新增铜1044吨;老厂锡矿东部矿体深部开采项目建成后,可年新增精矿含铜148.26吨;收购大屯选矿厂和大屯锡矿———大屯选矿厂是云南锡业公司所属以锡为主、综合回收锡、铜、钨、铋、铅、锌、硫等金属的中型选矿厂,年产铜精矿含铜4775吨。

  2004年,公司收购母公司老厂分公司及卡房分公司的矿山经营性资产及采矿权,相关数据表明:老厂分公司,全年生产有色金属38,465吨,其中,原矿铜10,306吨,精矿铜1,213吨;卡房分公司可全年生产有色金属5,127吨,其中:原矿铜2,752吨,铜精矿2,054吨。

  由于公司没有披露原有产能数据,仅铜精矿新增产量即为13950吨。另,公司公开披露老厂分公司10,306吨原矿铜的品位为1.6%,按行业平均金属回收率80%计算,通过选矿处理可生成铜精矿8244.8万吨。锡业股份全年铜精矿产量合计为22194.8万吨,正常情况半年铜精矿产量可达11097.4吨。”

  从上述描述中,可以看出,其铜精矿产量的得出仅是凭主观的想法,对各分公司精矿铜产量简单相加:

  4716吨+1044吨+148吨+4775吨+1213吨+2054吨+10306吨*80%=22194.8吨

  其错误是明显的:

  (1)存在重复计算

  首先,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已明确披露,大屯选矿厂只是一个选矿厂,自身并不产原料,其原料主要来源为老厂分公司所属的矿山,在公司从母公司收购老厂分公司前,此部分原料构成关联交易,收购后,则原料变为自产,不再是关联交易。4775吨已包括老厂分公司所提供的原料,因此,此部分数量为重复计算。

  其次,不管是在公司收购老厂分公司之前还是之后,老厂分公司只是对所采出的一部分原矿进行选矿,大部分则提供给大屯选矿厂进行选矿。同时,根据公司的工艺流程,采掘出原矿后,然后进行选矿,从而产出锡精矿、铜精矿等产品,即原矿是铜精矿的原料,因此,报道中的关于老厂分公司铜精矿含铜数量1213吨也存在重复计算的问题。

  (2)公司收购老厂分公司时所披露的其每年能产出10306吨原矿铜,是基于原矿含铜品位为1.6%计算出来的,2006年上半年,公司所采掘的铜原矿含铜品位为0.998%,按此数据计算,老厂分公司铜精矿的理论产量为6428(10306*0.998/1.6)吨。

  (3)所采用的回收率参数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2006年上半年,由于公司所采掘的铜原矿含铜品位下降,公司铜精矿的选矿回收率为76%左右。

  由于所采矿区的地质条件、矿石品位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每年铜精矿含铜的实际产量会有所不同。2005年全年,公司铜精矿含铜的产量为11911吨;2006年上半年,公司铜精矿含铜的产量为5501吨。

  2、关于与云南个旧有色冶化有限公司关联销售量的问题

  报道中提到:“公司2006年中报显示,今年上半年,通过与母公司控股的云南个旧有色冶化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锡业股份实现铜精矿销售收入1.85亿元,当期关联交易价格为37114元/吨,由此推算得知,公司共销售铜精矿4982.8吨。”

  公司2006年中报已明确披露,37114元/吨为铜精矿含铜的含税价格,扣税后的无税价格为32844元/吨,而销售收入是不含税的。2006年上半年,公司向云南个旧有色冶化有限公司销售的铜精矿含铜的数量为5227.56吨,其余收入为向云南个旧有色冶化有限公司销售铜精矿含银所带来的收入。

  2006年上半年,公司铜精矿销售情况如下:

  3、关于公司上半年铜精矿有6114.6吨去向不明的问题

  报道中根据其计算的所谓公司铜精矿的上半年实际产量11097.4(22194.8/2)吨减去4982.8吨,得出6114.6吨铜精矿去向不明的结论。从以上两点的说明可以看出此结论之荒谬。

  4、关于2006年上半年铜精矿含铜的销售价格的问题

  报道中提到:“今年上半年国内电解铜价格上涨了84.4%,平均价格为64000元/吨,同期国内加工费价格平均为1000元/吨,按上述方法推算,铜精矿的市场平均售价应在63000元/吨左右。”

  首先要明确的是,根据公司所掌握的资料,2006年上半年,上海期货交易所3个月期铜平均收盘价为人民币53905元/吨,而不是报道中提到的64000元/吨。另外,云南省行业内铜精矿含铜价格的计算方法不是电解铜价格减去加工费,而是按电解铜价格的一定比例来确定。同时,公司也查阅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江西铜业的2006年中期报告,2006年上半年,其向关联方采购的铜精矿含铜的价格为37351元/吨(含税),与本公司铜精矿含铜销售价格37114元/吨(含税)基本一致。由于铜精矿含铜品位不同,铜精矿含铜的销售价格也会有一些差异。

  5、关于5.14亿元销售收入消失的问题

  报道中提到:“根据这一铜精矿公允市场价格63000元/吨测算,6114.6吨铜精矿的市场价值应为3.85亿左右,此外,按照关联交易合同价格出售的4982.8吨铜精矿相应被低估1.29亿元,两项合计,仅铜精矿一项,就有5.14亿元神秘蒸发。”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其所谓的市场公允价格及公司凭空消失6114.6吨铜精矿毫无依据,由此所得出5.14亿元收入神秘蒸发也是毫无依据的。

  二、关于2748.8万元利润的问题

  报道中提到:“2006年1-6月份,公司核心产品的成本、收益情况发生异常波动:锡锭主营业务利润率仅为5.9%。”

  “行业数据显示,2006年上半年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平均销售利润率为6.94%。”

  “有业内人士测算,即使按照国内上半年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平均销售利润率6.94%计算,2006年中期,锡业股份锡锭、铅锭、焊锡锭合计应有2,748.8万元利润,折合每股收益约为0.05元。”

  首先,根据“折合每股收益约为0.05元”的表述,报道中提到的“2006年中期,锡业股份锡锭、铅锭、焊锡锭合计应有2,748.8万元利润”应为净利润数,但根据整篇报道的描述,公司无法知道其怎样分摊各项期间费用、税收等从而算出这三类产品给公司所带来的净利润。

  其次,有色金属行业包括铜、锌、铝、铅、锡等行业,由于铜锌铝等行业产业规模大,2006年上半年价格涨幅要大于锡,加工成本也与锡行业有所不同,有色金属行业内各行业的销售利润率会有较大差异。用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平均销售利润率来推算本公司的利润情况没有参考价值。

  三、关于3000万元利润的问题

  报道中提到:“‘公司上半年锡材、锡化工产品占锡产品销售收入比重为33.14%,锡锭销售收入比重为66.86%,即使不考虑LME锡锭平均价格同比上涨1.66%和LME铅同比上涨16.99%因素,保守估计2006年上半年产品出口销售利润率的合理水平也应在6%以上。’上述专家估算。”

  “如果按照锡业股份出口销售合理利润率6%测算,与公司公开披露的2.09%相比,公司上半年出口销售收入7.57亿元,将有近3000万元的利润不知所踪。”

  根据报道中的计算,所谓的3000万利润不知所踪是通过以下方式计算出来的:

  7.57亿元*(6%-2.09%)=2960万元

  即此处3000万利润的概念是3000万主营业务利润。

  但根据报道中的描述,公司看不出报道中所提到的“上述专家”估计本公司2006年上半年产品出口销售利润率的合理水平应在6%以上的逻辑关系,不知其是怎样估算出来的。

  四、关于消失了的5.71亿元的问题

  报道标题中的“消失了的5.71亿元”指的就是上面三项的总和(5.14亿+0.275亿+0.296亿),根据本公司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这三项数据都是依据一些不真实的数据或对公司毫无根据的猜测算出来的,公司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消失了5.71亿元”的问题。

  另外,公司也注意到整篇报道中,所用到的概念前后也不一致。在上述所谓的“消失了的5.71亿元”中,5.14亿元指的是销售收入,2748.8万元指的是净利润,3000万元指的是主营业务利润,公司不知其提出“消失了的5.71亿元”,是指消失了5.71亿元的收入?还是净利润?还是主营业务利润?这也不能不让公司怀疑此篇报道的专业性。

  五、其他问题

  1、关于公司铅锭业务亏损的问题

  公司关于此问题的解释是:“公司目前的铅冶炼系统一则规模较小,二则工艺较为落后,因此,生产成本较高。”

  而此篇报道基于两点对公司的解释提出质疑:

  一是报道中引用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信息中心的一位专业人士”的观点:“有色金属冶炼效益与冶炼规模相关性不大,行业内冶炼工业差距也不是十分悬殊。”公司不知这位专业人士作出此类判断的依据是什么,但众所周知,对冶炼企业来说,效益与冶炼规模有很强的相关性,否则国家也不会对那些规模小、能耗高的小冶炼企业进行整顿,也不会把规模作为冶炼行业的准入标准之一。

  二是引用“个旧市沙甸区的一个经营‘昆明—个旧’专线客运的私营老板”的话:“今年上半年,铅锭价格涨得厉害,村里炼铅锭的老板发了大财。”以此来质疑为什么本公司的铅锭业务发生亏损。

  公司作为一家上市公司,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与“村里炼铅锭的老板”相比,所承担的社会成本要大很多,比如在税收方面、环保方面、在劳动保护方面、在职工各项保险方面,都要多投入。

  2、关于境外高买低卖的关联交易问题

  报道中提到:“另一值得关注的是,2006年上半年,负责锡业股份进出口业务的境外全资子公司———云锡资源(美国)公司(下文简称云锡资源)从国外其他厂商和其参股42%的新加坡私人锡业公司(下文简称新加坡公司)相继买进4148吨锡锭,在国际市场上销售。”

  “其中从新加坡公司购进锡锭2304吨,购进单价8978美元/吨;从国外其他厂商购进锡锭1844吨,购进单价8757.05美元/吨,却以8618美元/吨低价卖给了长期客户,每吨亏损139美元,共计损失25.6万美元。

  以上数据中部分与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所披露的不相符。2006年中期报告披露的是:2006年上半年,公司向新加坡私人锡业公司购买锡锭2304吨,除此之外,还向其他锡生产商购买了部分产品,所有购进产品的平均成本为8757.05美元/吨。2006年上半年,公司所购进的锡锭数量为2653吨,而不是报道中所提到的4148吨。

  在列举上述数据后,报道中还提出:“更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云锡资源从新加坡公司购进的2304吨锡锭单价高达8978美元/吨,这一进价竟比上半年LME任何一个月的现货平均价格都要高。由此推断,云锡资源上半年运作的这笔业务同样难逃‘高买低卖’厄运。”

  由于今年上半年锡价波动幅度较大,出现购进价格高、销售价格低的情况也较为正常。新加坡锡业私人有限公司于2006年一季度后半段开始投产,云锡资源(美国)公司从四月份开始向其购买锡锭,而四月份是上半年价格最高的月份,至四月下旬LME三月期锡价基本在9000-9500美元/吨,因此这部分所购进的锡锭价格较高;此部分产品运到欧洲时,已是五月份或六月份,LME三月期锡价已跌至8000美元/吨一线。另外,由于向新加坡锡业私人有限公司购买的锡锭是低铅锡锭,按照行业惯例,需要在LME三月期锡价的基础上加一部分的升水,所以从新加坡锡业私人有限公司购买锡锭的价格要高于2006年上半年某个月LME的现货平均价格。

  3、关于公司销售结构战略调整的问题

  报告中提到:“反常的是,2006年上半年产品出口占比仍高达41%。而当地企业个旧自立矿冶有限公司已经停止了产品在国外市场的销售,云南乘风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出口比重由70%下调至20%,重心转向国内。”

  由于出口退税率下调、人民币升值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对销售结构进行了战略调整,逐步减少初级产品的销售量(包括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但由于公司在海外拥有很多长期稳定的客户,不可能停止出口或者大幅降低出口比例,只能是逐步减少初级产品的出口量,并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云锡美国资源公司向其他锡生产商购买部分产品进行转销,从而维护与海外客户的供应关系。同时,作为在国内锡行业产量最大的企业,如果公司全部把出口量转至国内销售,国内锡产品市场必将出现供过于求的局面,从而大幅压低国内价格,对包括公司在内的整个行业都有极大的负面影响。

  另外,公司2006年中报披露的7.57亿元来自海外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中包含了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云锡美国资源公司向其他锡生产商购买锡锭进行转销而产生的收入,此部分为1589.16万美元。扣除此部分,公司的出口收入占比与2005年相比有一定幅度的下降。

  4、关于从新加坡锡业私人有限公司进料加工的问题

  报道中提到:“让人不明白的是,公司在自身具备大量锡锭生产能力的情况下,其下属高新材料分公司却从新加坡私人锡业有限公司进料加工锡锭716吨,购进价格8156美元/吨。”

  “据了解,公司下属高新材料分公司从新加坡进口的是粗锡,但是所购粗锡价格比LME上半年精锡现货平均价格每吨高出103美元,把自己生产的低成本锡锭弃之不用,却反过来从国外进口成本较高的锡锭作为原料,如此国内外销售战略调整的真实意图实为不可思议。”

  新加坡锡业私人有限公司自身并无锡材生产能力,而其部分客户需要一定的锡材产品,因此,其委托本公司之高新材料分公司通过进料加工的方式为其加工部分锡材产品。高新材料分公司从新加坡锡业私人有限公司进的料是低铅锡锭,而不是文中提到的“粗锡”。由于向新加坡锡业私人有限公司购买的锡锭是低铅锡锭,按照行业惯例,需要在LME三月期锡价的基础上加一部分的升水。

  另外,公司从未提出从事部分进料加工业务为公司销售结构战略调整的措施,也不明白报道中的“如此国内外销售战略调整的真实意图实为不可思议”之结论是如何得出的。

  5、关于公司套期保值功效的问题

  报道中提到:“尽管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内部规范运作,但是付出2410万元套保代价的价值体现在哪里了呢?”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决定商品价格的因素多种多样,有供需双方情况,政治、经济、自然状况,基金炒作行为等,因此,商品生产经营者的活动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各种风险影响,对于生产企业来说,要尽一切可能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目前,国际金属市场价格频繁波动,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而对于像本公司这种生产经营企业来说,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各种要素的投入产出产品,再通过销售来获取持续稳定的利润,在成本最小化的情况下获取最大利润,而不是通过有意识承担价格风险来获取投机收益。因此,公司需要对部分出口产品进行套期保值。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套期保值运作并不会影响公司出口业务利润率,2006年公司出口业务利润率同比下滑主要是由于出口退税率下调、人民币升值、部分产品价格下降等因素引起的。

  6、关于关联交易信息前后不一的问题

  报道中提到:“有关关联交易信息显示,上半年锡业股份向母公司控股的云南个旧有色金属冶化有限公司出售铜精矿实现销售收入18493070.43元,交易价格37114元/吨,由此推算得知,其中期铜精矿关联交易销售量为4982.8万吨。”

  “然而公司其他应披露事项对此关联交易的表述却为:根据本公司与‘云南个旧有色冶化有限公司’的‘矿产品供应合同’,每月按实际供给数量,以市场价格确定当月关联结算价格。当期累计销售给该公司铜精矿铜5227.558吨,当期市场销售的铜精矿单价为37114元/吨,金属供给关联方的产品价格为市场同期(含税)价格。”

  “铜精矿关联交易销量前后相差244.8吨,影响关联交易收入9083948万元(公司注:此处单位应为元,类似错误文章中还出现了好几处)。”

  关于与云南个旧有色冶化有限公司铜精矿关联销售量的问题已在前面进行过解释,不存在关联交易信息前后不一的问题。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转移利润或隐藏利润之行为,所披露的信息也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在此公司作如下声明:公司热忱欢迎包括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对公司进行监督,以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但公司不希望一些在社会上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机构在不了解本公司和行业基本信息的情况下,只是根据一些没有客观依据的数据和言论,对本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无端的猜测和指责,从而给公司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也影响了本公司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保留在适当的时候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手段的权利。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1月3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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