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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首创股份股票代码:600008编号:临2006-30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审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度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1月2日在北京新大都饭店召开。出席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共代表股份数1,417,451,4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43%。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常维柯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的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1,417,451,455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1,417,451,455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同意:1,417,451,455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1,417,451,455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栗健出席了本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为:首创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2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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