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70年”到期不续费?仍留问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70年大限”成为物权法新草案中最受关注的话题

  徐汇 摄上证第一演播室

  【嘉宾: 朱锋】上海中瑞市场研究有限公司总经理

  【嘉宾: 连晏杰】上海新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活动策划:柯鹏 唐文祺

  主 持 人:唐文祺

  整理:李和裕

  历时4个年头、正在进行第6次审议的

物权法草案已创下全国人大审议次数最多的法律草案的纪录,千家万户的权益与此相关。目前来看,其中许多重大问题已基本解决,而与以往的审议表现更为突出的一点是,此次的六审草案较好体现出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合法财产进行平等保护的原则,实现了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给予平等保护的有机统一。本周,上证第一演播室特别请到两位专家,和网友一起探讨物权法六审草案的特点与意义。

  删除70年后续费文字

  主持人:这次的物权法六审草案与以前有什么不同点?

  连晏杰:物权法草案从2002年11月份初步审议以来已进行到第六审,这在我国立法中是空前的,在老百姓非常关注的问题上也给出了一些规定,是民心所向的。

  首先是70年土地使用权问题,在第四稿的时候物权法草案就提到可以自动续延,但是要另行付费,很多人都担心这个问题,而且大家也知道,随着楼市发展,地价也是水涨船高,到时候会不会高到一定程度而影响到续延费用,老百姓非常关注。这次六审草案依然肯定了70年满以后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延续手续,但文字上删掉了需要支付延续费用的说法,这是最引人注目的。

  还有其他一些改动,有些是技术上的改动,如跟大家关系比较密切的车位归属问题,草案中就提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约定的就归全部业主共有;还提到了公共设施,如会所、楼道广告的收益等都给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另外就是关于被拆迁、被征地,六审草案对补偿方式进行了细化,这个是十分有意义的,因为以往在动迁、征用过程中不透明的地方,现在有法律依据了。

  是否续费仍待明确

  主持人:这次新草案取消了关于需要支付延续费用的条文,但这是否就意味着70年到期后就不用支付费用了呢?

  朱锋:事实上问题还是存在。因为土地是国有的,而房屋的使用权是转让给消费者的,立法专家从这个角度出发,因思考的角度不同,有赞成续费的,也有不赞成的。归根结底来说,基于土地国有,这个问题必然会成为一个争议非常大的地方,现在是不是要支付土地使用费也是一个敏感的地方。

  对于老百姓来说,大多数人还不会想到70年后会怎么样,如果说真的70年以后不需要续费了,那就意味着我们的房屋可以一直使用下去,也有专家认为这是违宪的;如果说70年后还是要交费的,这个费用如何来计算、限定,现在都是无法作出决策的。对于政府而言,房屋的维护费用或者以后的土地收益怎样去衡量和制订标准;对于老百姓而言,房屋使用的质量问题、权限问题又如何去解决,要审核的问题依然很多。

  连晏杰:从严格意义上讲,我觉得现在明确了期限到后要依法办理续期手续,它并没完全说办这个手续就不要收费,或者到那时又出了一个什么法,又需要收费了,这是可能的。至少从字面上看,第六稿是往趋向于不收费的方向在走,但是在法律上还有很多问题需要处理。这是不是造成了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变相转让?无偿的免费使用是不是变成变相的土地私有化?还有如果今后房屋倒塌了,因为这个土地使用权是你的,你是不是可以申请自行建房?现在房屋所有权是归小业主所有,土地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但如果到了期限没有人来拆迁,是不是要业主自己解决?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情况,的确造成很多问题要去逐步完善。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