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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可转债:关注条款以规避风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随着近期股市持续走强,可转债市场也再次火爆。随着正股价格大涨后,不少可转换债券纷纷被赎回或摘牌,与此同时,可转债市场也迎来了众多新生力量。可转债兼具债券保本付息的安全性和随股价联动上涨获取超额收益等特性,所以可转债可以在锁定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以有限的期权成本获取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但如果忽视可转换债券相关条款的话,将会出现一定的投资风险。

  在众多可转换债券条款中,有三大条款值得重点关注——— 回售条款、赎回条款和转股价修正条款。当股市低迷时,不少可转债正股往往远低于其转股价,一时间看不到转股的希望,这时保护可转债持有人利益的往往是其所附有的回售条款。回售条款约定,在可转债回售期内,当回售条件满足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以一定的价格将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回售给相关公司。但回售权每年只能行使一次,当满足回售条件时,首次不实施回售的,当年不能再行使回售权。

  与回售条款触发的条件相反,赎回条款则是在正股股价高涨的情况下,高于其转股价的130%(或150%)达连续多少个交易日时,相关公司就有权赎回全部或部分可转债,以逼迫可转债持有人在赎回实施前进行转股,以尽快达到再融资的目的。

  可转债的转股价修正条款则是指可转债的转股价可以修正,当其正股进行配股、增发、送股时,转股价都要作出相应的调整。部分转债还规定,其正股分红时也向下相应修正转股价。更为重要的是,可转债具有特别向下修正条款,可以在正股价低迷时修正转股价,但转股价修正也出现过触及净资产底线而无法修正的或修正条件过于苛刻而无法修正的情况。例如,当初阳光转债条款中修正条件过于苛刻,遇上大势不好,最后没有全部转股,不得不到期还本付息,转债投资者获得的收益并不高。

  应该说,回售条款是对普通投资者有利的,但发债公司可以通过转股价修正条款来避免触发这一条款。因此,对于投资者来说,在每年只能拥有一次回售权的时候,要充分关注转股价修正条款是否已经被使用。

  购买了可转换债券之后,投资者并不是将它放在那儿就可以听之任之了,在正股持续上涨的时候,发债公司按规定要多次公告警示,并留有足够的时间给持有人转股或卖出转债。一旦忽视了这些警示,就会导致强制赎回,损失将会非常可观。以上半年的丝绸转债(2)为例,其股价连续30个交易日正股收盘价均大于转股价(3元/股)的130%,即3.90元,触发了赎回条款。最后交易日正股收于4.38元,远大于3.90元,转债收盘于140.50元,投资者无论转股或卖出转债都能获得丰厚的收益。转债摘牌后,被公司以101.44元赎回,此时竟还有45.86万张转债被强制赎回,每张转债损失达39.06元。(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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