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新华富时违法 新华富时表示将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 07:48 新京报

  新华富时表示将上诉上一级法院,并称继续推出指数

  本报讯(记者 刘宝强)昨日,记者从新华富时指数有限公司(“新华富时”)获悉,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已裁定,新华富时指数基于中国A股在新加坡推出的期货指数违反了知识产权法。

  而新华富时则宣布,这样的法庭裁判不会对公司业务产生影响,公司在上海接获法庭裁判之后已决定将案件上诉至上级法院,并重申尽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的合同已到期,公司仍能继续为国内外投资者计算编制新华富时指数系列。

  在新华富时指数有限公司与新加坡证交所签署协议,推出基于新华富时中国A50指数的期货合约后,上海证交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8月末向上海法院对在新华富时指数有限公司提起诉讼。上海证交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声称,新加坡新华富时期货合约违反了中国

知识产权法。该指数由中国A股前50家公司组成。

  新华富时指数联席董事长布希女士说:“我们有其他合同安排,使我们可以在中国继续编制指数。而且,指数提供商如MSCI、中信标普、道琼斯等在中国并不需要签订合同便能计算中国

股票指数并授权使用其投资产品。我们认为,我们应该与这些指数提供商得到同等的待遇。”

  布希女士强调:“新华富时仍将进行上诉,我们没有违反与上海

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的合同。我们拥有指数的所有权,并拥有授权他人开发衍生产品的权利。新华富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的合同不获续约,我们积极进行庭外和解的一番努力也未获成功,对此我们感到遗憾。”她认为“新华富时所寻求的仅仅是与其他商业机构进行平等竞争的权利,以及继续为市场提供指数产品的权利。”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