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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 04:4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10月16日,公司董事会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2006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独立董事田中禾先生、刘钊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崔明先生出席并代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杨建忠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放弃优先收购家世界持有兰州东部永新商城有限公司的70%股权的权利的议案。

  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将原挂家世界集团的其他应收款4130万元,转为对兰州东部永新商城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议案。

  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

  上述议案的详细情况见公司董事会公告(2006-038)的内容。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与西北永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重新划分兰州东部永新商城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的《协议书》的议案(详细情况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06-039)的内容)。

  同意票5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

  在西北永新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

  五、审议并通过了盛永宁、董亮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和聘任张鹏云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因工作变动,盛永宁、董亮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

  同意聘任张鹏云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张鹏云为公司副总经理,其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公司实施的聘任和解除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西北永新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26日

  附简历:

  张鹏云,男,汉族,1965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86年7月大学毕业分配到甘肃省化工研究院工作;1994年1月任甘肃省化工研究院所属兰州奥凯化工公司副经理;1996年1月任兰州奥凯化工公司经理;2004年2月起兼任甘肃省化工研究院工会主席;1999年6月至2006年10月任甘肃省化工研究院副院长;2006年10月26日起任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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