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潘霄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席国良,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蔚玲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 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

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营业大楼调整改造工程第一阶段顺利完成,按统一规划改造的三个卖场全新登场,以崭新的姿容和提档升级的品牌亮相锡城消费者,与营业大楼相连的大型智能化停车楼也与其同时开业,成为无锡市的中心亮点。报告期内,由于调整营业楼面布局,相应的几个楼面相继搬迁缩减营业,未改造的其他楼面也受到客流减少的影响,导致报告期商品销售受到较大影响。大厦母公司7-9月份公司主营收入11930万元,比同期减少了3275万元,下降了21.54%。

  报告期子公司东方汽车城、三凤桥主营业务经营平稳,东方电器在市中心主干道上新开设“鸿运”店,促使用销售上升,三季度实现主营收入8267万元,同比增长8.56%。

  收购的吟春商贸公司因准备与公司本部大楼构建过街楼,形成两幢联为一体的营业大楼,逐步清走了部分租赁户,使其收入大幅减少,三季度内共形成亏损21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主营业务收入为6.48亿元,比同期基本持平,实现净利润594万元,同比下降66.64%。1-9月公司合并主营业务收入为23.95亿元,比同期增长13%,实现净利润5240万元,同比下降13.88%。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以上报告期各项目在利润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均增加较大,主要是报告期内利润下降较大所致。

  报告期利润总额1581.11万元,比同期2862.60万元减少1281.49万元下降45%,主要是(1)是大厦母公司受营业大楼全面改造影响,7-9月销售收入下降22%,期间费用增加较快,导致报告期母公司营业利润同比减少840多万元;(2)7-9月子公司除三凤桥公司净利增加184万元外(有因享受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额抵免企业所得税101万的因素),其他子公司利润减少较多:东方汽车净利润同比减少370万元、东方电器净利润减少310万,也导致公司合并利润减少。

  报告期补贴收入项目增加较多,主要是子公司东方汽车、东方电器公司收到的地方政府返回的已上交的粮物调基金,分别有53.85万元、90万元。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变化:1、无锡市三凤桥食品专卖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24日成立,本公司持股45%,公司子公司无锡市三凤桥食品有限公司持股30%,该公司于设立日起纳于合并报表;2、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无锡东方庆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30日注销,本报告期不再合并。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霄燕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6-027

  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6年10月17日发出书面通知,并于2006年10月27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东方汽车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持保留意见、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卫哲先生对本议案发表了持保留意见,建议“对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由该子公司少数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质押物或反担保”。

  本议案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6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为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无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万元,提供为期一年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南站经济发展园C区58号

  法定代表人:张胜铭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含小轿车)及配件、橡胶制品、润滑油、五金工具的销售;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维护、汽车小修、专项修理服务;汽车租赁等。

  截止2006年6月30日,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24695.46万元,负债总额15471.60万元,所有者权益9223.86万元。2006年1-6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998.97万元,净利润359.11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担保期限:自2006年11月1日起,壹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东方汽车公司以其拥有的部分房产设备和车辆抵押给公司,为上述借款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4.84%的股权。鉴于该公司经营盈利情况正常,银行信用和实际还款能力良好,现为扩销增盈须补充流动资金以用于开办二手车市场和租赁服务公司,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且符合国家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担保事宜的有关规定,故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董事会同时认为:由于担保对象东方汽车公司已经作出了有关反担保的承诺,该子公司少数股股东(及多数股股东)依其出资额在该子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并已体现在该子公司的反担保承诺中,故其不必单独为此再出具反担保承诺。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五)公司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后,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15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杳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东方汽车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东方汽车有限公司2006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6-028

  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27日召开三届五次监事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监事会应到监事七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七名。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

  一、《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东方汽车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被担保人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经营和盈利情况正常,银行信用和实际偿还能力良好,该项担保符合有关规定,且有利于该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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