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证券债权人申报巨额债权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 05:38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陈劲 深圳报道 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昨天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来自广东、成都、北京、上海、武汉、南京和沈阳的债权人代表出席了会议。 根据破产清算组的统计,截至债权申报期届满日,共有404家债权人申报普通债权,
在该次债权人会议上,审判长宣布了债权人会议的职权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程。根据公布的会议议程,本次债权人会议听取了行政清算组和破产清算组的清算工作报告,指定成立了债权人会议主席委员会成员及召集单位,表决通过了破产财产的处理方案以及对债权人主席委员会的授权方案及议事规则。就债权人关心的问题,行政清算组及破产清算组作了详细解释。 债权人会议主席委员会由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投资者保护基金、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新华人寿、四川长虹以及深发展国贸支行等11家单位组成,人行深圳中心支行担任召集单位。 南方证券破产清算案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郭毅敏担任审判长,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七庭副庭长陈泽桐、审判员李茁英、陈少健、代理审判员林捷好共五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审计报告,截至2005年12月31日,南方证券总资产为106亿元,主要由房产、证券资产等组成,总负债为228亿元,资不抵债122亿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