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穷人银行”如何建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 03:5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孟加拉国的银行家穆罕默德·尤努斯穷30年时间专门从事小额信贷的乡村银行业务,帮助数百万穷人特别是妇女摆脱了贫苦,因此被授予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这事极大地刺激了中国人的神经。在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仅8天之后,10月22日,尤努斯应邀抵京,参加“中国·孟加拉乡村银行小额信贷国际研讨会”。尤努斯在会议上公开表示,中国小额信贷机构现在奉行的“只贷不存”原则,等于“锯了小额信贷的一条腿”,是目前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的最大障碍。“中国的尤努斯”、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也持同样观点。

  但我认为,在中国,“穷人银行”最根本的问题不是吸储,而在于银行业务不对私人开放。据悉,中国决定成立

邮政储蓄银行,并把它作为向农民提供小额信贷的主要机构。而此前,我国由国际机构通过
商务部
、农业银行、妇联、社科院、农业部等设立的小额贷款组织,迄今有300多家机构;另外一类的小额贷款由农业银行和农信社接受央行再贷款、国际组织赠款而向农民发放。但毫无例外,它们都存在体制僵化、管理落后、主动性创造性不强等特点,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目前,亚洲的小额信贷受惠者有8500万人,其中5000万是孟加拉和印度的穷苦农民,而中国的统计数字只有10万人受到小额信贷的帮助。即使排除农业银行和农信社及其大量分支机构,这些功能全部算在300家小额贷款机构身上,平均每家只让300人受惠,回报恐怕远远不够支付人员工资!可见现有管理体制下,即使增加一个专业的小额信贷银行,即使允许小额信贷银行开展储蓄存款业务,效果也非常有限。

  而另一方面,茅于轼先生发起的小额扶贫基金,同样是只贷不存,十年时间里,在政策的夹缝中生存,却从500元起家,如今已积累到50万元资产;受惠的农户达到2500户,平均每户四人计,有上万人受惠。无论从自身资产增值的效率,还是从扶助农民的效率看,都远高于那数百家官方、国有性质的小额信贷机构。

  尤努斯批评中国“只贷不存”的理由,恐怕是在于其乡村银行可以借吸储大肆扩张,而中国小额信贷机构只能“坐吃山空”:2005年孟加拉乡村银行平均每天都开设一家分行;今年,平均每天开设分支机构的数量升至两家。孟加拉乡村银行不向这些分支机构提供包括人员工资在内的任何资金,分支机构完全通过吸收存款自负盈亏。

  但是,中国的国有银行没有管理无担保贷款的经验,同时,其内外部监管水平都令人不敢恭维,这才会有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的现实。尤努斯也承认,“中国政府目前在发展小额信贷方面缺少必要的监管环境。”他说,孟加拉的乡村银行的监管非常透明,政府可以有效监督,董事会可以有效管理,“这对一个小额信贷机构的良性发展来说非常必要。”如果在缺乏这些内外部条件的基础上贸然开放存款业务,国家面临的金融风险非常之大。而尤努斯则是通过“五人小组”等办法,成功地将穷人信用问题由单纯的法律问题变成了传统中国社会式的“熟人社会”问题,而且由这些对穷人最了解的穷人们自身有效地实现对项目的风险控制。其次的问题是,只开放存款而无利率自由,并且仍然不允许私人进入小额信贷领域,无法解决储户所得利息低于通货膨胀率、无法解决公众财富保值增值问题。

  我个人认为,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国银行业的信息公开和监管水平一时可能适应不了市场的要求。在此情况下,开放只贷不存的私人银行业务比设立专门的小额信贷银行重要得多。而全面开放私人进入该领域,则毫无疑问各类小额信贷银行的业务扩张比尤努斯的乡村银行还快,而且还会有一石三鸟之功效。

  我们过于担心金融风险而不准许私人开办银行业务,事实上由此造成的金融风险更大:私人银行自由准入受限,给我们带来的是一个极其脆弱而且不公平的金融体系:银行特别是国有

商业银行呆坏账率居高不下,蕴藏着极大的金融风险;银行“嫌贫爱富”,急需得到金融支持的私营企业和穷人得不到金融支持,并由金融权利的匮乏加剧其经济和社会、文化权利的匮乏;国民储蓄率过高,储蓄利率则甚至低于通货膨胀水平,导致普通民众的财富不断缩水。

  开放私人银行,无疑可以使上述三个方面的矛盾都得到及时有效的缓解,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正面激励作用。开放私人小额信贷银行,最大的风险不是来自贷款本身,贷款本身的风险,企业自己会控制,包括不妨学习尤努斯的无抵押风险控制办法;最大的风险来自吸储。如果允许私人吸储,在信息不透明和监管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可能引发非法集资甚至诈骗等金融风险。毕竟利率放开是大势所趋;而在利率放开下一旦允许存款,则难免不负责任的高息揽储,毕竟,骗取本金比赚取利率来钱快得多。因此,禁止这些私人微小银行吸收公众储蓄是必要的,而只允许个人或合伙、合资经营,通过自有资金实现滚动发展。但是不必对资本金和利率进行过多限制。这样,在现有条件下,就能涌现大大小小的无数微型银行,并出现无数大大小小的“银行家”,自生自灭,根本无需监管,只要防止用非法手段进行放贷和逼债即可(这是公安部门的份内事)。如是,则会有很多民间资本被盘活,进入直接投融资领域,整个中国的金融格局、经济格局都将为之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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