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有望引入和解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 13:2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黄伟:证券市场有望引入和解制度

  证券时报记者 林旭

  本报讯 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黄伟昨日在“新《公司法》、《证券法》周年座谈会”上表示,证券市场违规案件和纠纷处理需要新模式,行政和解有助提高证券案件执法效率。

  黄伟说,证监会对于自身行政行为的规范,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都已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的要求做出了相关规定。到目前为止,证监会新颁布的部门规章,加上证监会主导起草报送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已经正式完成的有28件。 

  黄伟坦言,

证监会执法工作的难题还是立法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尽管新《证券法》进行了大量修改,但是离资本市场的要求仍然有差距,前瞻性和扩展性不足,这是工作中最大的困惑。对于新产品、新业务如融资融券等,相应的制度规范和理论准备都不够,特别在规范的效率和层次方面,有效性不足。同时,“两法”中原则性规定的问题,怎么理解、怎么执行,还需要通过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对相关内容加以阐述。

  目前社会对《证券法》严格执法的期望很高,有学者提出类似于准司法的概念。黄伟认为,证监会强调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果,主要是解决市场管理中的问题。围绕提高执法质量,证监会近年想了很多办法。其中一个措施,是在国家机关中创新性地进行了调查和审理分开的工作模式,即借鉴司法机关和审判分开的模式,引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中来,以保证执法质量。

  黄伟提出,证券市场违规案件和纠纷处理需要新模式。他说,美国证券执法做得比较好,但他们90%以上的案件不是最后通过行政机关的处罚完成,而是通过行政和解方式解决,但这是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不允许的。黄伟透露说,证监会经过初步认证后,已给国务院汇报提出了这一问题。最近中央已责成国务院法制办和最高人民法院对此加以研究,证券市场有可能先实行和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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