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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 05:5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0月26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经济开发区玉屏东大街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诚志股份董事会 5、主持人:荣泳霖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111,739,5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6.17%;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1,739,5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6.17%;没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参加会议。 2、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等。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路支行申请8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一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73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西中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文武 3、结论性意见:江西中律律师事务所认为,贵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等。 六、备查文件 1、诚志股份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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