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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 05:1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1月14日上午9时,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1)截止2006年11月10日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提名庞贵永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将在深交所对庞贵永先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无异议后提交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11月13日下午5时30分)。

  2、登记时间:2006年11月13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5时30分。

  3、登记地点:

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东方热电大楼703室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5053913

  传真:0311-85087068

  联系人:王世荣徐会桥

  邮编:050031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行使表决权。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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