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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 06:1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0月24日上午9:00时 2、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汾江中路84号三楼会场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冯兆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302,073,5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9.31%。公司9名董事、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均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2,073,55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高向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佛塑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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