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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将开展污染源普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 05:38 中国证券报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指出,将于明年底开始对我国境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单位进行污染源普查。

  通知称,普查包括三项内容,即全部工业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包括污染源的基本情况、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指标;以规模化养殖场和农业面源为主的农业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包括污染来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排放规律、
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指标;城镇生活污染源排放的以污水、垃圾和医疗废物等为主的污染物,包括污染物排放量、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指标。

  通知规定,普查标准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2009年环保总局组织对普查工作进行验收、数据汇总和结果发布。(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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