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市场酝酿统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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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 05:38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俞靓 北京报道 权威人士昨日在首届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上透露,监管层目前正在研究和酝酿打通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进一步扩大资产证券化试点的规模和范围,建立一个统一的法律框架,完善资产证券化的基础建设。
这位人士透露,在第一批资产证券化试点之后,监管层将对3只银行发起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和9只券商发起设立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着手进一步完善资产证券化的相关规章制度,扩大资产证券化试点的规模和范围。 据银监会创新产品部主任李伏安介绍,在审慎的原则下,国务院已经批准资产证券化扩大试点,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过渡到不良贷款证券化,从银行间参与者扩大到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 “规范资产证券化,出台相关法案以清晰界定资产证券化行为,是一件非常必要的事情。”李伏安表示,银监会还将在试点基础上尽快推动资产证券化法案起草工作,规范资产证券化运作。例如,对于特殊目的公司(SPV),要从法律上给予清晰的界定与授权,使之作为真正的抽象机构行使对投资者的保护。 受目前分业监管格局的制约,作为一项重要金融创新,资产证券化在中国一直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市场处于分割状态,流动性严重不足。业内人士表示,希望早日打破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的壁垒,在第二批资产证券化试点时候,能有一个统一的监管和市场体系。 银监会政策法规部有关负责人建议,资产证券化二级市场首先应该统一;将来出台的资产证券化法律,应该尽量包容不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创新和发展。 目前市场流通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包括两种形式,一类是企业资产证券化,以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的形式开展,在深沪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市场挂牌交易;另一类是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由银行主导发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 然而,相对于发行时的认购踊跃,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成交明显过于清淡。国家开发银行范阳博士指出,不同的监管体系影响着资产证券化市场,降低了产品的流动性。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