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副董事长黄永达先生因其他事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董事长李小鹏先生代为表决。 公司副董事长黄龙先生因其他事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董事长李小鹏 先生代为表决。 公司董事单群英先生因其他事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董事那希志先生代为表决。 公司董事丁仕达先生因其他事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董事那希志先生代为表决。 公司董事刘树元先生因其他事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董事吴大卫先生代为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钱忠伟先生因其他事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独立董事夏冬林先生代为表决。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李小鹏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晖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历新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注1:如果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化的,按新股本计算。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2006年前三季度,公司抓住电力工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在建项目如期投入商业运行,提高了电力供应能力;受供求紧张局面缓解的影响,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有所回落。公司售电量增长了5.39%,其中,新机投产使得售电量增长7.66%,原有机组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下降使得售电量下降2.27%。 同时,主要受2005年5月和2006年6月两次“煤电联动”调价影响,公司平均结算电价比去年同期提高了8.01元/千千瓦时,为333.93元/千千瓦时。前三季度东北区域竞价机组暂按临时电价进行结算,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结算办法,待具体办法出台后将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采取多种措施控制燃料成本,平均售电单位燃料成本比去年同期下降1.22%。 在上述因素综合影响下,2006年前三季度公司收入增长7.98%,权益利润增长13.25%。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向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华能国际经济贸易公司采购煤炭 。 本公司向其他关联方上海时代航运有限公司 采购煤炭及接受运输服务。 (1)关联人基本情况 ①中国华能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华能国贸”) 法定代表人:许方洁;注册资本:8600.3万元;主营业务:进出口、对外经济合作、国内贸易、国际招标;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华能大厦。 ②上海时代航运有限公司(“时代航运”) 法定代表人:乌若思;注册资本:5亿元;主营业务: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地区货物运输;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东路139号16楼。 (2)关联关系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是本公司的控制人。华能国贸和时代航运均为被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控制的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所界定的“关联人”。 (3)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人履约能力强,历年来均未发生未履行相关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该等关联人未来亦会适当履行其在相关合同项下的义务。 (4)本报告期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已预计的2006年全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未存在差异。 (5)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① 本公司向华能国贸采购燃料有利于利用中国华能集团的规模优势和专业优势,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 ② 时代航运作为中国华能集团下属的专门从事航运的公司,同其他同类型公司相比,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上具有一定的优势,且资信良好。因此,本公司的部分煤炭运输由其承担。 ③ 该等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上述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执行。该等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将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2、资产、股权转让的重大关联交易 本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于2006年9月28日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华能集团”)签署了有关转让协议,本公司将受让河南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中5%的权益,本公司将向华能集团支付人民币6,575万元作为本次转让的对价。同时本公司于2006年9月28日与华能集团和华能四川水电有限公司( “四川水电” )签署了有关增资协议,同意通过由华能集团向四川水电单方增资的方式将四川水电的注册资本由目前人民币8亿元增加至人民币9.796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转让和本次增资均构成关联交易。有关该关联交易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06年9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本公司上市地相关规则的规定,本次转让和本次增资尚须经本公司于2006年12月5日召开的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有关该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情况请参见本公司于2006年10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全体原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此外,原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小鹏 2006年10月24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