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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

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章关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伟民,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孟苓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 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

股权分置改革)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酒店餐饮、物流与贸易、区内房产、广告传媒等业务保持平稳增长,主营业务(合并口径)实现132,346,600.79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1.93%。其中,物流新完成RFID无线射频系统,提升了库存管理技术水平;新增自营进出口代理业务,充实和完善了物流服务链;从9月起区外新增10000平方米仓库,并在当月完成超过40%的出租量,业务增长迅速。外高桥皇冠假日酒店于9月份初步通过国家旅游局组织的五星级酒店现场评审,第四季度将接受复查,预计年底前将正式挂牌;酒店经营持续向好,客房出租率、平均

房价及餐饮服务等都有不同程度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于9月2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高桥支行等三家银行签订了总额为18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三年的银团贷款协议,优化了公司贷款结构,并为公司5.74项目提供了资金保障。

  报告期内,5.74项目在完成土地征用、养老、吸劳及征地大包干和整体结构性规划批准之后,北块动迁房扩初及第一期房屋设计获得批准,为第四季度开工建设创造了条件;5.74拆迁许可证获得批准,为第四季度正式签约打下了基础。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06年9月20日,本公司就5.74项目融资问题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区支行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高桥保税区支行签订银团贷款协议,向上述三家银行共向公司提供贷款金额共计人民币18亿元,详情已于9月21日刊发的公告中披露。

  2、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宏大酒店有限公司被诉支付工程款13,642,273元案件(已于200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目前法院尚未审结。

  3、公司于2006年5月9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请求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退还全部审计服务费以及赔偿因其未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即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使公司蒙受的巨额经济损失。(详见公司2006年5月10日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目前仲裁庭尚未审结。

  4、接控股子公司上海外高桥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报告,该公司于2006年6月20日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增城慧天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偿还1594万元欠款,目前尚仲裁庭尚未审结。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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