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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批评中粮国际漏报关联交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杨勣

  香港联合交易所昨日在其网站上公布,公开批评中粮国际(0506.HK),因该公司没有在报刊上刊登通告及于年报中,披露2002至2005年财务资助资料,其中有部分交易未按规定取得独立股东批准,违反了当时的《上市规则》。

  公告显示,在2002年10月30日至2005年3月10日期间,中粮国际设于内地的15家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向中国粮油食 品(集团)有限公司实益拥有的全资附属公司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放现金及其他类型的存款。由于中粮公司为该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因此根据《上市规则》,中粮财务属该公司的关联人士。

  在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度及2005年1月1日至3月10日各个期间,所有存款每日合计的最高结余总额(包括应计利息),分别不超过约83,824,886.61元、318,788,310.98元、614,610,222.18元及431,183,889.31元。中粮国际向中粮财务存放的存款构成该公司向中粮财务提供的财务资助。

  但是,中粮国际没有在报刊上刊登通告及没有在该公司2002年年报及账目中,披露该公司截至2002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提供的相关财务资助;未能就其截至2003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提供的相关财务资助,通知联交所、发出通函及在股东大会上取得该公司独立股东的批准;在2004年3月31日至2005年3月10日期间其有关的资产比率超逾8%时,并无以公告形式披露该公司在该段期间的相关财务资助未能就其于2004年3月31日至2005年3月10日期间提供的相关财务资助而刊登公告作出披露、发出通函及在股东大会上取得该公司独立股东批准,违反了《上市规则》的相关条例。

  据此,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公开批评中粮国际各违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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