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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 04:1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二○○六年十月八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在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东一路十四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的董事有郭琴、刘振文、任福龙、赵松国、马永,独立董事戴庆骏(委托徐国君参会)、孙明高(委托徐国君参会)、莫仲堃、徐国君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监事会成员和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郭琴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实际参加本次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二○○六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持续关联交易议案(详见持续关联交易公告); 三、同意将现任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赵松国、副总经理张代铭、副总经理霍永、副总经理傅恒谦、副总经理王小龙及董事会秘书曹长求、董事会秘书郭磊任期延长到2007年3月31日。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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