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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3 公司董事长纪向群先生、总经理徐明先生,财务负责人潘翠英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 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2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4.64% ;实现净利润8521.78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0.03% ;收入同比增长而利润同比下降的原因系公司结转收入的项目与上年同期有所不同,今年公司结转了金额较大但毛利率较低的动迁房和出口加工基地项目收入,这两项收入合计9.404亿元,占公司总收入比重65.85%;预计四季度,公司将主要结转住宅房产项目。

  近些年来,公司所处区域经济发展依然保持高速增长,城市化进程加速运行,从而有效拉动了区域内

房地产、水务行业的新一轮增长周期。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作为城市综合服务商的战略定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获取区域内的优势资源。房地产行业:公司房地产经营业态进一步延伸,今后几年,公司将加大对商业地产的投入力度,实现住宅地产、旅游地产和商业地产的有效协同;水务行业:公司售水量近三年每年保持20%以上环比增长,公司新建的三个污水处理厂和一个自来水厂将随着区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快于预期实现效益。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房地产项目的推出、结转具有一定的时间周期性;

  公司下属苏州乐园属旅游服务行业,经营方面受天气、季节的影响,有一定的季节性(苏州乐园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总体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小,小于10%)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比上一报告期增长132.79%,增长主要来源于公司参股的江苏富士通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收益783万元。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截止本次季报公告日,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纪向群

  200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编号:2006-025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章第七条之规定,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6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在保证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传真形式审议表决,公司现有12名董事,参与此次会议表决的董事12名,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12票,同意占100%);

  2、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实施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授权公司以每股1.2元的价格认购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之股份,认购数量不超过9000万股。

  我公司原持有苏州市商业银行股份1170万股,占股比例1.82%,2006年,无锡市商业银行、苏州市商业银行、南通市商业银行、常州市商业银行、淮安市商业银行、徐州市商业银行、扬州市商业银行、镇江市商业银行、盐城市商业银行、

连云港市商业银行等十家商业银行经清产核资折股后新设合并成立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我公司原来所持有苏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数1170万股经折算后变更为持有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数16,857,360股。目前,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基于十家商业银行原股东清产核资折股后的总股本43.11亿股,新募股份36.89亿股以使其总股本增至80亿股。

  本公司认为:鉴于合并后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实力的进一步增强,十家城市商业银行良好的区位优势和发展基础,现有的网点资源、客户资源和人力资源,以及各项经营指标进一步优化后的良好发展预期,溢价幅度合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良好的资产质量、品牌优势以及发展前景,通过增加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能获得稳定的投资回报;增加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可以扩大公司在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领域的影响力,借助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融合,能使公司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并提升市场形象;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靠自身的实力,后续发展过程中还将继续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以及通过资本市场上市等方式,本公司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在未来将可能获得较大的资本增值。(同意12票,同意占100%)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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