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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明确推行新会计准则不晚于2007年半年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 05:37 中国证券报

  将考虑制定新的信息披露规范 推行新准则最迟不晚于2007年半年报

  本报记者 周明 北京报道

  中国证监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小雪日前表示,目前,证监会在修订现有信息披露规范的基础上,也在考虑根据市场需求和监管需要制定新的信息披露规范。他还建议应尽快
出台新会计准则的应用指南。

  李小雪在“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暨中国注册师协会审计准则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强调,为尽可能降低新准则实施后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空间,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新准则实施前后的监管。证监会初步计划在新准则实施前以通知形式明确提出对上市公司在新准则实施前后的要求,明确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如禁止在2006年底突击转回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等操纵利润的行为等。

  同时,

证监会也将通过相关监管指标的认定和考核,对诸如非经常性损益、公允价值变动等方面的问题做出配套安排。

  他指出,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和实施必将对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特别是财务信息披露产生深远影响,客观上要求对现行信息披露规范进行修订。

  他认为,信息披露规范的修订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受新准则变化影响较大的财务信息披露规范,如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非经常性损益、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以及特定行业的财务信息披露要求等,需要修订的内容相对较多;另一个层面是综合性的信息披露规范,如年报和招股说明书准则等,其中的个别财务信息披露要求可能也需要修改。

  他还指出,证监会要求按新准则调整的2007年期初数要经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
审阅。证监会还计划鼓励上市公司的2006年度财务报告在按照原准则编制的同时,披露按新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为便于操作,在具体形式上也可以考虑采用编制净资产和净利润调节表的方式,同时按照新会计准则的口径重新计算年报中的相关财务指标。

  他还说,“为保证公司做好新准则实施过程中的财务信息披露工作,必要时建议适当推迟2007年按新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晚于2007年半年度报告。”

  李小雪提出,证监会计划从10月份开始,分批对全部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财务经理(或具体负责操作的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培训重点将结合新准则执行中的具体操作性问题,围绕对资本市场的影响进行。另外,还计划组织针对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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