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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 04:3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于本公司资产查封事项的进展情况

  本公司于2005年8月与重庆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鲁能)签订转让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安证券”)股权合同,重庆鲁能已向本公司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由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12月30日给兴安证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罚字[2005]第42号),取消了兴安证券的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本次股权转让存在障碍,重庆鲁能于2006年4月7日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重庆鲁能申请,裁定冻结本公司人民币5000万元的款项或等值资产。具体情况详见2006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董事会公告》。

  2006年9月本公司与重庆

鲁能达成和解,重庆鲁能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和撤回财产保全申请。2006年9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原告申请,下达了民事裁定书[(2006)津高民二初字0022-2号],准许原告撤回对被告的起诉并解除对本公司相关资产的查封。

  截至本次公告前,本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没有其他重大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和解事项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二、公司债务重组情况

  公司于2003年7月与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签署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期限为2003年7月31日至2004年7月31日,年利率为5.31%,该笔贷款担保人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的债权转让通知,上述1亿元逾期借款的债权已由该行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2005年9月,本公司获悉,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美国艾威基金管理公司(AvenueCapitalGroup)签订《贷款买卖协议》,对包括本公司1亿元债务在内的其他不良资产整体打包,转让给了美国艾威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艾威基金”)。

  经协商,2006年10月16日,本公司与艾威基金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约定,本公司对艾威基金总计还款金额为人民币9350万元,分三期支付,首期于合同生效日(即签署日)向艾威基金支付人民币5000万元,在2007年3月15日前向艾威基金支付人民币2175万元,在2007年9月14日前向艾威支付剩余的人民币2175万元。公司将在大股东的帮助支持下,按和解协议约定的时限如期支付上述款项。该笔债务的和解对公司2006年度的业绩无影响。若上述和解协议如期履行,则公司已预提的利息1247.60万元及减免的本金650万元,将增加公司2007年度利润。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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