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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 04:3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2006年10月20日在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召开第三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星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决议》(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3名监事一致同意通过)。

  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通过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06年修订本)的决议》(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3名监事一致同意通过)。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06年修订本)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06年修订本)。

  《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关于转让广州市北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股权的决议》(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3名监事一致同意通过)。

  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基建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广州市北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股权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在董事会相关审议中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转让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公司通过中介机构对该股权资产价格进行独立评估,并由交易机构组织公开竞购,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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