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实施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 06:1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6年10月20日,本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4424万股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结构因此发生变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审议通过,公司以3.60元/股的价格定向回购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4424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以抵偿其所欠公司债务。国务院国资委于8月份下发《关于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定向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975号文),同意本次定向回购。 二、中国证监会于2006年9月下发《关于同意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注销以股抵债股份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6】212号文),同意注销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用以抵偿债务的4424万股股份。 三、公司股份结构变化情况 定向回购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343,725,000股减少为299,485,000股,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42.64%下降为34.16%,具体情况见下表: 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四、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定向回购实施后,以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基准,公司净资产由1,248,993,953.16元调整为1,089,729,953.16元,每股收益由0.028元调整为0.032元,净资产收益率由0.768%调整为0.88%。 五、备查文件 1、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股抵债报告书 2、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0月18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