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六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 03:2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0月17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宝鸡国贸大酒店二楼5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魏存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股份5166.37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6%。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公司增补董事及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及变动原因,公司董事会同意李锡华、宋宝林、蔺茂、董启怀、云献科、魏继科、韩宗强、独立董事王炳志不再担任董事会董事的辞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独立董事同意推荐增补高建平、高屹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白永秀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票516637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8815763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公司增补监事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及变动原因,公司监事会监事陈爱玲、郭小明、马晓明提出辞去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提名增补马长钊、李长明为监事候选人,公司职工民主推选彭国祥为公司监事。 同意票516637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8815763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斌 3、结论性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