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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OO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 03:5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15日,在集琦科技园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0,424,6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05%,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8,897,9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34%;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526,6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1%。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秋利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的议案

  1、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张秋利先生、蒋文胜先生、胡建平先生、裴启亮先生、伏卧龙先生、肖笛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张秋利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表决权票数计91,780,624票,占有效表决股份101.50%;

  反对表决权票数计0票,占有效表决股份0%;

  弃权表决权票数计0票,占有效表决股份0%。

  (2)选举蒋文胜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表决权票数计89,258,224票,占有效表决股份98.71%;

  反对表决权票数计0票,占有效表决股份0%;

  弃权表决权票数计0票,占有效表决股份0%。

  (3)选举胡建平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表决权票数计89258224票,占有效表决股份98.71%;

  反对表决权票数计0票,占有效表决股份0%;

  弃权表决权票数计0票,占有效表决股份0%。

  (4)选举裴启亮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表决权票数计90,424,624票,占有效表决股份100%;

  反对表决权票数计0票,占有效表决股份0%;

  弃权表决权票数计0票,占有效表决股份0%。

  (5)选举伏卧龙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表决权票数计92,567,824票,占有效表决股份102.37%;

  反对表决权票数计0票,占有效表决股份0%;

  弃权表决权票数计0票,占有效表决股份0%。

  (6)选举肖笛波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表决权票数计89,258,224票,占有效表决股份98.71%;

  反对表决权票数计0票,占有效表决股份0%;

  弃权表决权票数计0票,占有效表决股份0%。

  2、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段应碧先生、苏明先生、常启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段应碧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表决权票数计90,229,724票,占有效表决股份99.78%;

  反对表决权票数计0票,占有效表决股份0%;

  弃权表决权票数计0票,占有效表决股份0%。

  (2)选举苏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表决权票数计91,598,824票,占有效表决股份101.30%;

  反对表决权票数计0票,占有效表决股份0%;

  弃权表决权票数计0票,占有效表决股份0%。

  (3)选举常启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表决权票数计89,445,324票,占有效表决股份98.92%;

  反对表决权票数计0票,占有效表决股份0%;

  弃权表决权票数计0票,占有效表决股份0%。

  3、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潘华女士、毋亚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谢春旦同志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潘华女士为公司监事

  同意表决权票数计90,424,624票,占有效表决股份100%;

  反对表决权票数计0票,占有效表决股份0%;

  弃权表决权票数计0票,占有效表决股份0%。

  (2)选举毋亚军先生为公司监事

  同意表决权票数计90,424,624票,占有效表决股份100%;

  反对表决权票数计0票,占有效表决股份0%;

  弃权表决权票数计0票,占有效表决股份0%。

  (二)关于修改《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股份计90,424,624股(其中,非流通股88,898,988股,流通股1,526,636股),占有效表决权100%;

  反对表决权票数计0票,占有效表决股份0%;

  弃权表决权票数计0票,占有效表决股份0%。

  (三)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股份计90,424,624股(其中,非流通股88,898,988股,流通股1,526,636股),占有效表决权100%;

  反对表决权票数计0票,占有效表决股份0%;

  弃权表决权票数计0票,占有效表决股份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韦少辉先生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认为,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大会的表决方式、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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