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与复星集团商谈重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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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 05:37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陈静 S*ST长岭(000561)今日发布澄清公告,称陕西省国资委、宝鸡市国资委从未与上海复星集团及复地集团(2337.HK)进行过任何接触,也没有向其出售S*ST长岭股权的意向。
近期有报道称:“来自上海复星集团旗下的复地集团将以零价格收购陕西省国资委持有的S*ST长岭股份,然后向S*ST长岭注入复地集团在上海及江浙优质房地产项目,置换出白色家电资产,差额部分由上海复地予以豁免,与此同时进行股改。而且,在S*ST长岭股改前后,陕西省国资方面将全额偿还S*ST长岭的关联方欠款。” S*ST长岭就此向陕西省国资委、宝鸡市国资委进行了询证。公司称,陕西省国资委、宝鸡市国资委从未与上海复星集团及复地集团进行过任何接触,亦未有向其出售公司股权的意向,不存在零价格收购等一系列重组事宜。目前,陕西省国资委、宝鸡市国资委也未与其他公司洽谈有关S*ST长岭资产重组的事宜。 此外,陕西省国资委、宝鸡市国资委未对公司关联方欠款做出全额偿还或以土地偿还的承诺。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