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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市市价申报新方式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 01:0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焦菁)在原有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和本方最优价格申报两种市价申报方式的基础上,深交所今日起将接受另一种成交效率更高的市价申报方式——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市价申报是按当时市价买卖证券的申报方式,也可以称为不指定委托价格的申报。为了提高市场效率,深交所于今年7月1日在过去限价申报的基础上,引入了市价申报方式。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不同的交易需求,选择不同的委托方式进行交易。市价申报可以保证投资者委托及时成交。 目前深市提供的市价申报方式分别是“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本方最优价格申报”。 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相当于在不考虑行情信息差异的情况下,买入时以“卖一”为限价,卖出时以“买一”为限价的申报方式;本方最优价格申报相当于在不考虑行情信息差异的情况下,买入时以“买一”为限价,卖出时以“卖一”为限价的申报方式,当本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在原有的“买一”或“卖一”队列中排队。 新增加的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也就是在不考虑行情信息差异的情况下,依次以 “买一”到“买五”价格作为卖出价格或依次以“卖一”到“卖五”价格作为买入价格,同时如申报无法全部成交,剩余未匹配量自动撤销的申报方式。 市价申报虽然能保证投资者委托及时成交,但由于市价申报的执行价格由当时市场价格决定,因此,其执行价格也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 深交所提醒投资者,在使用该委托方式前,应充分了解不同市价委托方式的交易特点以及可能带来的交易风险,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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