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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违法用地久治不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 03:5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报讯昨天,国土资源部网站发表了一篇题为《遏制地方政府违法用地的调查与思考》的未署名文章。该文章认为,包括法院不作为、国土资源部门不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缺乏问责制等七大因素导致地方政府违法用地。

  文章认为地方政府违法用地久治不愈的主要原因在于,一、地方政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过多地参与经济领域造成了涉及地方政府的违法用地的案件大量发生,也引发了大量腐败事件。二、土地管理体制的不完善,大量占地建设毁坏耕地造成危害。三、地方党政领导缺乏有效的问责制,党政领导的违法行为的隐蔽性致使违法的党政领导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四、法院不作为问题突出,违法者得不到应有的处罚,效仿者自然就有恃无恐。五、法律对规划调整存在漏洞,对规划是否可以调整及由哪级政府审批没有相应规定,成为各地规避法律的普遍手段,也是造成基本农田数量减少、质量大幅度下降的重要原因。六、片面强调依法行政,为土地执法设置了重重障碍,经过系列复杂程序后,违法占地常常是由小变大甚至建成投产,造成实际难以拆除。七、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出于保护地方利益的动机,对发现的土地违法故意不去及时制止和处罚造成土地违法使用。(周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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