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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 03:5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0月13日(星期五)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7058号市政大厦本公司七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姜永贵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120,203,0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3%。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19,983,0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18%。 3、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219,9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高振怀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203,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潮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陈潮先生的简历已刊登在2006年9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20,203,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荣富先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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