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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 03:5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0月13日(星期五)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7058号市政大厦本公司七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姜永贵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120,203,0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3%。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19,983,0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18%。

  3、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219,9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高振怀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203,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潮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陈潮先生的简历已刊登在2006年9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20,203,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荣富先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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