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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年底不完成清欠负责人被追究法律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 14:45 CCTV《全球资讯榜》

  大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股市的一个顽症。证监会的有关负责人今天表示,今年年底前,这个问题必须要解决。欠钱公司的责任人必须在“要么还债,要么承担法律责任”两者之间做出选择。

  截止到目前,已经有309家上市公司全部完成清欠工作,清欠金额达204亿元。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目前仍有102家上市公司的254亿元资金被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证监会日前提出“奋战80天,坚决打胜清欠攻坚战”的具体部署,并公布了三大措施:一、各地证监局要对年底前不能完成清欠任务的上市公司进行立案稽查;二、各证监局要抓紧查清造成违规占用问题的主要责任人,同时,查明主要责任人所应承担的责任;三、各证监局的主要负责人要督促上市公司清欠第一责任人,即上市公司董事长,要求其立即落实清欠的最终方案。2006年底之前,凡是上市公司资金被违规占用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其责任人必须在“要么还债,要么承担法律责任”两者之间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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