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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 南京中院“封杀”严介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 02:4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徐晓兵

  严介和的麻烦似乎越来越大。记者昨日获悉,由于严介和及太平洋建设集团迟迟不履行四起经济案件的判决,为维护法律尊严,10月11日,南京市中级法院联合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其启动了执行威慑机制,以对其形成压力,尽快偿还所欠的银行债务。

  涉案3238万元

  据当地媒体报道,严介和及太平洋建设集团迟迟不履行的四起经济案件相关总金额为3238万元。其中,南京中院判决生效的有两起,均系担保性质引起的债务,严介和个人与某投资公司曾于2004年为一笔500万元的贷款共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债权人多次催收后,仍有本息合计160万元款项尚未归还。另一起案件是太平洋建设集团为江苏黄河建设有限公司担保的4000万元贷款,现有本息合计2900万元尚未归还。此外,还有两起是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委托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执行的案件,合计金额148.8万元,两起案件被执行人均为太平洋建设集团。

  业内人士分析,从上述四起经济案件所涉及的债务性质来看,不仅有太平洋建设集团作为直接贷款人欠下的银行债务,也有因债务人未及时偿还到期债务,太平洋建设集团作为担保人而形成的或有债务。

  此前,严介和曾在公开场合表示,太平洋建设集团欠银行的债务总计是3.8亿元,在江苏省境内欠银行的债是2.83亿元,在南京地区的银行债务只有2500万元,但他没有具体说明这些债务的性质,究竟哪些是属于担保引起的,哪些是属于太平洋建设集团直接贷款未还,也没有进一步说明太平洋建设集团或有债务数目到底是多少。

  严也曾解释过太平洋建设集团未及时偿还债务的原因,称是由于北方地区现在处于施工旺季,资金紧张,企业调度资金的能力较前减弱所致。他同时表示,现在不会把工程停下来还贷,而要等到太平洋建设集团有周转余地的时候。但作为债权人的银行可不是工程的“甲方”,也不会等到工程完工的那一天再结账。

  “腰缠”千元

  据悉,在银行的申请下,法院已对其采取了强制执行的措施。而从执行情况看,位列富豪榜的严介和与号称创造306亿元产值的太平洋建设集团却没有多少可供执行的财产。

  有消息称,严介和名下位于南京的12套房产已被法院实行了轮候查封,这些房产据说是已经过了数个法院的多次查封。此外,法院还调查了太平洋建设集团在银行的5个账户,存款少的惊人。媒体报道称,账户余额最多的仅有1千元。鉴于此,法院启动了执行威慑机制,采取的措施不乏强硬手段,其中包括要求公安机关发出限制严介和出境通知等,以加大对其的压力。

  执行“封杀”

  据了解,执行威慑机制的基本形式是把全国各级法院的部分执行案件从立案到终结的每一个步骤、程序和措施都及时录入到全国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库中。以此系统提供的执行案件信息为基石,借助与工商登记、

房地产管理、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等建立的信息共享与措施联动机制,同时与
人民银行
的征信信息数据库系统链接,最终形成执行威慑机制。

  据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宪惠介绍,执行威慑机制主要是针对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判决的确定义务而确立,被执行人将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其生存空间将受到全面挤压,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将寸步难行,最终将不得不自动履行其义务。

  从执行机制所涉及到的相关政府部门来看,范围较广,有法院、公安机关、各地发改委、规划局、建委和工商税务等部门,同时还有媒体,媒体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地址、债务数额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曝光,对其形成强大的社会压力。

  显然,这对以建筑工程为主业,靠并购国有企业扩张的太平洋建设集团来说,由此形成的压力非同寻常。严介和此前在各种场合发表言论,称企业做大和做强是靠政府的信赖,太平洋建设集团做工程是靠进度最快、质量最优和成本最低赢得政府信任的,“没有政府赏识,就没有我们的今天。”他曾如此表态。

  目前严介和首先要考虑是如何认真履行法律义务的事情,有业内分析人士认为,否则所有的项目既无法立项,也不能通过审查,“对他来讲,这是比资金周转不灵还要严重得多情况。”该人士对记者说。

  记者昨日电话联系了南京中院,法院有关工作人员确认南京中院和鼓楼区法院分别有两起针对严介和及太平洋建设集团有关经济案件的判决。该人士证实法院已对严介和及其公司启动了执行威慑机制。同时,记者还与严介和进行了联系,但其手机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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