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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未股改原因SST湖科向投资者致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 08:57 燕赵都市报

  昨日,我省上市公司SST湖科因为未能完成股改而发布公告向投资者致歉,并详细披露未股改原因。

  公告称,公司于2006年7月4日发布《关于未在承诺期限内启动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告》承诺将尽快启动股权分置改革,正式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披露的时间“不晚于2006年9月30日”,未能如期完成原因在于:

  2006年4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星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汽贸”)与北京昌鑫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以下简称“昌鑫国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4927000股转让给昌鑫国资。该股份转让协议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目前股权转让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材料正在制作中,待材料制作完成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根据华星汽贸与昌鑫国资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待《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双方确定将对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由华星汽贸受让公司现有资产;由昌鑫国资负责向公司注入优质资产。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将与重大资产重组结合展开,即控股股东以对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形式支付股改对价。

  《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有关各方即会同中介机构积极制定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应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目前股权分置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进行。由于公司非流通股东之间就股权分置方案的沟通过程中仍存在较大异议,从而导致公司未能如期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公司特此向广大投资者郑重致歉。同时,公司承诺将协同有关各方加快推动重大资产重组及股权分置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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