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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 02:4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0月10日上午10时在江苏省江阴市滨江西路589号申达商务大厦一楼大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实到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人共2人,代表股份15299959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14%,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童爱平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小龙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申达集团、申龙创业收购申达房产全部出资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申达集团有限公司不参加此项议案的表决。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9782230股,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经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杨小龙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有效,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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