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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 02:4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0月10日上午8:30在本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8名,持有(代理)股份55,628,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安康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06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公司以200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0,0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5,025万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10,050万股变为15,075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55,62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62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鲍金桥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华兰生物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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